网络支付管理力度一再升级,继月初网络支付实名制出台后,近日,一则微信将一刀切关闭分销平台的消息再次占据商界朋友圈榜首。截止目前微信已关闭3000家微商城的支付功能。
带来不小利润的微商为何会被腾讯诛杀?
全民营销时代如何到来?
“微店,一个手机一台电脑,轻松赚钱!微商,网上开店,做分销代理,一年获利10万元”——这是一家微商圈发出的“招商英雄帖。”
微商是近两年新兴起的一种基于微信公号和微信朋友圈的社会化移动电商模式,当微信成为6亿人的社交平台,不少人开始利用微信朋友圈销售和代购各类商品。
目前市场上已有的微商模式大体分为两类,一类是传统的C2C模式,也就是商家——总代理——一级代理——二级代理——三级代理这样一种结构,它可以层层发展无限级代理商,形成一个销售纵向。总代理向商家拿货,一级代理向总代理拿货,下一级又向上一级拿货,而且价格会越来越高。假设总代理向商家拿货价格是60元,一级代理向总代理拿货价则是90元,二级代理向一级代理拿货价是120元。上一级代理就赚取下一级的差价。传统微商多数是运用这种模式。
另一种模式则是通过搭建一个微商分销系统,形成三级分销模式。它最大的特点是客户所有订单详情都由后台统一管理,并有强大的数据分析功能,商家可以知道各分销商销售业绩、每日总营业额、每月总营业额、各产品单项营业额等等。多种商业模式并存,完美地融合线上线下,实现O2O模式、B2C模式。
为什么要关停分销商城微信支付入口?
微信支付属于一级清算机构,钱直接由微信支付,转达到商家的账户是合法的。但是事实上,现在像有赞等微信第三方开发平台都变相在充当支付通道的角色,相当于倒票的黄牛。商家需要二次分发结算,并返还到不同级别用户的账户中,这属于依附微信支付体系下的二清机构,属于非法形式。
这恰恰触碰了国家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法律规定,《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限定第三方支付机构“不得连接多家银行系统”“变相开展跨行清算业务”,直指第三方支付构建的自闭环支付清算体系。据微信官方披露,目前已有超过5000家支付服务商入驻微信,但现存的支付牌照机构只有267家。而原本5月2日到期的首批27家第三方支付牌照一直未拿到央行下放的展期牌照,目前这些支付牌照等于都在“无证经营”。
而7月1日刚刚施行分类账户余额限制新规,也是对持有牌照支付机构的沉淀资金在严加限制。
传销边缘的营销模式谈何生机?
其实此举的直接诱因还是过度诱导性的高额返利返现。微商愈演愈烈,很多微商赚钱玩的是“空手套白狼”戏法,虚张声势、依靠发展代理囤货来赚钱,有无产品并不重要,其手法近乎传销,其推销的商品的质量也无法保证。
这其实和传销没什么差别。
去年“云在指尖”网络商城就被曝为网络传销。其号称自己是一个创新的购物商城,但实质上是一个多达7-8级的分销商城。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不超过3级的分销是可以做的,但云在指尖却做了远超过3级的分销,并且将“拉人头”作为体系内人员盈利的主要模式。这种做法,本质上就是传销。
在微商的利益链条上,最赚钱的就是品牌所有者和总代理,他们才是既得利益者。绝大多数下家只能靠在社交媒体发展代理来得到收益。很多代理手中还留着原来买入的产品,最终,东西卖不出去,就砸到自己手里。
因此做微商,看到有什么巨大利益的,那基本就是诱饵了。
对大家有什么影响?
一位已入驻“有赞”的微商,最近在登陆商城后,收到了这样的通知:
背后其实是自保?
事实上,7月5日,微信公众平台就发布公告严肃处理返利返现欺诈,称此种行为一定程度上体现了金字塔欺诈、庞氏骗局等行为特征,本质上是以高额返现返利吸引用户参与、以新人用户资金来支付原有用户的返现返利,形成压层式资金链条。
微信每年支付交易额度达数千亿美元,不可能因为这些商城而冒被撤掉支付牌照的危险。
但是这些第三方平台在微信并没有被直接封号而是断开支付系统并加以整顿,说明微信对此还是保留余地的。
其实早在去年2月16日消息,腾讯官方微信账号“微信公众平台”也发布关于整顿非法分销模式行为的公告。公告表示,一旦发现非法分销类帐号,将会进行永久封号处理。
公告指出两种微信账号违规示例,一种是通过分销模式依据下线销售业绩提成;另一种是以许诺收益等方式诱导用户滚动发展人员。
微信这些乱象存在已久,而国家法规的出台则是加速了腾讯的这次大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