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工作,做好了可以月入10万、108天买奔驰、6个月买房,而投入只要几千元,坐在家里就能创业,这样的工作您想干吗?这样强烈的诱惑和眼球刺激让很多暂时无业或想要创业的人怦然心动,河北的严女士(化名)就遇到了这样一个所谓的创业机会,就是现在非常流行的、听起来也非常时尚的工种—微商。
同学的朋友朋友圈晒收入炫富 心动加入面膜销售
记者:收入都多少钱?
严女士:588元的,198元的,特别地多。她还有一个最小的订单是138元的,还看到有一个1100元的收两笔的一个定单。 有一次我看她发了一个是6000元多的。她的生活相当丰富,每天发闺女的图片,然后是面膜的图片,带孩子去兜风,特别地逍遥自在。她说同行赚上万的就是最少的,还说有半年以后就买保时捷车的。她给我发的一个车的图片,说是浙江的一个微商,做了不到半年买了车。
记者:就是做了不到半年,就买了一个保时捷的跑车?
严女士:对,这是说是作为一个代理的奖赏。
坐在家里只需要用手机在朋友圈上发一些文字、图片就能开店创业,在这位卖家勾画的美好创业蓝图面前,严女士的心理防线越来越弱,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她加入了这个创业队伍。
严女士:她3月份月收入是4万多,说你没有做这个品牌的时候,说不好听你是一个乞丐。做这个品牌以后你就是一个皇后,就是这么个意思。我说别说买保时捷车了,让我月收入上万,我在家里不也是挺好的嘛。我说也可以吧,女人的想法嘛,就特别地现实。然后抱一种试一试的心态我就让她给我发两盒。
别人“盆满钵满” 自己却卖不出去反而赔钱
面膜当时的价钱是120元一盒,上线称必须十盒以上才能发货。一盒是六片,198元能卖出去就能赚78元,十盒的话一天的收入就是780。想到自己的供货商一个月能卖四五万元,严女士的信心很足。面膜女人都喜欢用,销量肯定差不了,但结果却出乎她的意料。
严女士:拿了6000块钱,当时是两个产品拼在一块,应该是不到三十盒,卖出去了十多盒,还有十多盒。
记者:多长时间卖出去的?
严女士:卖了接近快2个月。
由于这种面膜没有名气,而且价格比普通面膜还贵一些,尽管严女士把微信里所有认识的人都推销了一遍,但还是没什么销量。她算了笔账,两个月卖出去这10多盒面膜,扣除打折因素,每盒赚50元左右,最后她两个月的纯利润只有六七百块钱,时间精力都搭进去不说,算上没卖出去的货,还赔了将近两千。
靠朋友圈造假炫富发展下线
严女士的上线随后跟她道出了其中玄机:真正的赚钱不是靠零售,而是要靠发展下级代理商,而手段,就是造假和炫富!
严女士:她教我支付宝发出来赚钱的截图。她说你发出去,你不这样发出去的话,你朋友圈不知道你在赚钱,她也不会从你那儿拿货。刚开始不要说金额太大,这样的话没人相信。一开始几十块钱的,然后几百块钱的,然后就是上千的。从低层做起,让朋友圈看你越做越好,这样的话她会从你这儿拿货,相信你这个产品。
同时,上级代理还教她,订单也是可以造假的。通过这个“订单生成器”软件,你一天说自己发了多少快递订单都可以。
最终,严女士的表妹被成功发展为她的第一个下线,但她越来越痛恨这种骗人害人的赚钱伎俩,最后决定放弃。
严女士:她把她基本上这2、3个月教的东西让我去复制,就是你怎么去教下边的人摇朋友圈,怎么做拼图,然后配上文字。还有哪个地方需要打上马赛克之类的,她都会去教我,然后这些东西再让我去发展下线,让我去教她们,就这样复制。她说你下边发展底下的销售人员,你再让她去发展人,就是这样。我就不想再发展下线了,我感觉这样的话违背良心。我不适合说这个谎,你撒一个谎就需要很多的谎去圆,很累。
交代理费拉人听课 “亚洲催眠大师”因阻止领导传销获刑8年
交59800元代理费,每天只要转发微信营销课程,拉更多人来听课,就能月入百万,108天买奔驰,6个月买房,一年开劳斯莱斯。前不久,这个微信传销模式的始作俑者、所谓“亚洲催眠大师”陈志华,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押上法庭接受审判,这也是国内发现的首例微信传销案。
被告陈志华只有中专学历,毫无心理学、管理学的经验,却在2013年摇身一变,自称“亚洲催眠大师”开门授课。陈志华打着“微信营销、月入百万”的口号,以手机微信为平台,陆续在上海,杭州,广州,北京,长沙,南京等十余个城市组织非法传销。陈志华把这种传销伪装成微信营销免费授课的形式,凭着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和以假乱真的表演,吸引了众多拥趸。从2013年到2014年3月的15个月内,累计有329人共交了
461万5364元给陈志华。
然而,几乎所有的参与者即使每天认真发微信,也不会拿到所谓的提成。法院经审理认为,陈志华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罚金人民币10万元。
“微商”营销混乱 部分微信营销形似传销
其实,微商一直以来就被各种争议所包围,营销方式混乱、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缺乏监管,而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的这几种情况,虽然和传统的传销不尽相同,但怎么看都有点传销的影子。
微信中疑似传销的营销模式普遍采用分级代理制度:
1、做代理无需加盟费用,直接购买货物就可以成为销售代理;
2、品牌代理有多个层级,拿货越多,层级越高,而最高等级的代理商则需要一次拿货数万元以上;
3、成为代理后,就可以发展次级代理,也就是俗称的下线。每个层级的代理拿货价格不同,赚层级差价得到的收入要远高于直接销售,越高级别的代理依靠发展下级代理获得的收入越多。
反传销救助中心网负责人马胜玲:经常到网上去拿手机亮一亮他的收入报表,亮一亮他的货,亮一亮他卖货的订单,然后说一说他的朋友圈有多大,这样诱惑人加入。有很多人给我们打电话,损失了几千、几万、十几万的都有。这一块还是做得比较隐蔽,因为在微信微商这一块我们要找到他们的源头很难。
“微传销”VS传统传销 模式灵活创新 受害人不知不觉入陷阱
法律上对传销的定义为:以销售或推销货品为名义,通过诱惑、拉人入会、收取入会费为主要盈利途径的行为,即为传销。鉴别传销的重要依据是其奖金分配制度是否具备金字塔分配模式。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胡左浩:正常的经营和正常的朋友代购与传销的区别进行判断,因素之一就是它的盈利模式是不是靠发展下线、发展人头来盈利,或者说我们所说的一种金字塔型的盈利模式。
专家表示,微信传销的传播范围广,不受地域空间限制,传播速度快,成本低,隐秘性高,所以更需要严加防范。